重慶市永川堃航博物館面向社會提供藏品代為保管、鑒定、養護、修復及咨詢等公眾服務辦法
2021-02-15
為充分利用博物館公共資源,促進博物館履行保護、詮釋和推廣人類的文化遺產的職責,提升博物館社會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務質量,永川博物館特向公眾提供藏品代為保管、鑒定、養護、修復及咨詢等專業服務。為規范專業服務管理,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藏品寄存與代保管
1.合法持有與本館藏品庫房收藏條件與收藏范圍相符的藏品持有者,可向本館申請寄存與代保管服務;
2.對寄存與代保管的藏品,本館不負責提供真偽鑒定證明,僅提供藏品的寄存與代保管服務;
3.館方與持有者就寄存與代保管藏品協商簽訂協議,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進行約定;
4.寄存與代保管藏品的所有權仍歸屬原收藏者,但本館具有拍攝權、出版權與展覽權等使用權,并以適當的形式標明藏品的所有人;
5.藏品入庫前,本館相關專業人員對標本作相關影像記錄、詳細登記及滅菌殺蟲,并辦理移交手續;
6.任一方提出結束寄存與代保管服務,需提前通知對方結束時間并辦理藏品歸還手續;
7.寄存與代保管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二、藏品修復與養護
1.博物館為社會公眾提供收藏品養護等方面內容的專家咨詢,并提供相應的幫助。
2.在藏品持有人要求博物館提供養護與修復前,由藏品持有人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3.有修復與養護需求的藏品持有人,本館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但同時我館享有藏品的出版權、研究權、拍攝權、與展覽權等使用權。
4.養護與修復所要達到的效果及所需的經費由雙方協商并簽訂相關的協議。
三、藏品資料查詢
(一)藏品檔案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對外開放和查閱的范圍內外有別,開放范圍由館長辦公會議決定。
(二) 藏品檔案查閱在館內進行,不借出館外。一級藏品和保密性藏品檔案的查閱經分管館長批準,其余藏品檔案經部主任批準,辦理相關的借用手續;外單位人員查閱應持介紹信經分管館長批準后辦理相關借用手續。
(三)館外單位或個人原則上不能對本館藏品進行拍照。需持所屬單位介紹信,填寫《重慶市永川堃航博物館藏品拍攝審批單》,經本館研究人員同意,部門主任、主管副館長、館長簽字后,方可進行拍攝,拍攝過程應由庫保員全程陪同。
(四)本館藏品原則上不能外借出館。如單位或個人確需借用藏品進行研究,應持商借函經批準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員要負責藏品的安全保管,確保藏品安全。
1.館外單位或個人借用一般藏品,填寫《館外研究人員借用藏品申請表》,經本館相關專業人員同意,部門主任、主管副館長批準后,方可借用。
2.館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已建檔的珍稀藏品,填寫《館外研究人員借用藏品申請表》,經本館相關專業人員同意,部門主任、主管副館長和館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用,并于當日歸還。如需續借,應辦續借手續。
3.館外單位或個人借用一級藏品,經本館相關專業人員同意,部門主任、主管副館長、館長審批,并報省文物局批準,再辦理借出手續,并于當日歸還。如需續借,應辦續借手續。
(五)科普影像資料可以免費外借,但需辦理借用手續,填寫《科普影像資料借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一、藏品寄存與代保管
1.合法持有與本館藏品庫房收藏條件與收藏范圍相符的藏品持有者,可向本館申請寄存與代保管服務;
2.對寄存與代保管的藏品,本館不負責提供真偽鑒定證明,僅提供藏品的寄存與代保管服務;
3.館方與持有者就寄存與代保管藏品協商簽訂協議,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進行約定;
4.寄存與代保管藏品的所有權仍歸屬原收藏者,但本館具有拍攝權、出版權與展覽權等使用權,并以適當的形式標明藏品的所有人;
5.藏品入庫前,本館相關專業人員對標本作相關影像記錄、詳細登記及滅菌殺蟲,并辦理移交手續;
6.任一方提出結束寄存與代保管服務,需提前通知對方結束時間并辦理藏品歸還手續;
7.寄存與代保管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二、藏品修復與養護
1.博物館為社會公眾提供收藏品養護等方面內容的專家咨詢,并提供相應的幫助。
2.在藏品持有人要求博物館提供養護與修復前,由藏品持有人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3.有修復與養護需求的藏品持有人,本館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但同時我館享有藏品的出版權、研究權、拍攝權、與展覽權等使用權。
4.養護與修復所要達到的效果及所需的經費由雙方協商并簽訂相關的協議。
三、藏品資料查詢
(一)藏品檔案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對外開放和查閱的范圍內外有別,開放范圍由館長辦公會議決定。
(二) 藏品檔案查閱在館內進行,不借出館外。一級藏品和保密性藏品檔案的查閱經分管館長批準,其余藏品檔案經部主任批準,辦理相關的借用手續;外單位人員查閱應持介紹信經分管館長批準后辦理相關借用手續。
(三)館外單位或個人原則上不能對本館藏品進行拍照。需持所屬單位介紹信,填寫《重慶市永川堃航博物館藏品拍攝審批單》,經本館研究人員同意,部門主任、主管副館長、館長簽字后,方可進行拍攝,拍攝過程應由庫保員全程陪同。
(四)本館藏品原則上不能外借出館。如單位或個人確需借用藏品進行研究,應持商借函經批準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員要負責藏品的安全保管,確保藏品安全。
1.館外單位或個人借用一般藏品,填寫《館外研究人員借用藏品申請表》,經本館相關專業人員同意,部門主任、主管副館長批準后,方可借用。
2.館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已建檔的珍稀藏品,填寫《館外研究人員借用藏品申請表》,經本館相關專業人員同意,部門主任、主管副館長和館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用,并于當日歸還。如需續借,應辦續借手續。
3.館外單位或個人借用一級藏品,經本館相關專業人員同意,部門主任、主管副館長、館長審批,并報省文物局批準,再辦理借出手續,并于當日歸還。如需續借,應辦續借手續。
(五)科普影像資料可以免費外借,但需辦理借用手續,填寫《科普影像資料借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